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采暖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需求
但依然有不少的用户反映
“家里的温度已经达标了,依然感觉很冷”
显然,这不是温度越高就越好
今天小马哥为大家提供关于冬季供暖温度标准的小知识
这可关系到你的居住健康问题哦~
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:设计采暖时,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,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-24℃;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≥25℃,更衣室≥25℃,办公室及休息室≥18℃,食堂≥18℃,盥洗室及厕所≥12℃。
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,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℃。
人体舒适温度标准——采暖基本知识
春夏秋冬,一年四季轮回,气温随之变化,人体也有着相应的感知。我们只有了解这些,才能在打造家居时遵照自然规律办事,做到因地制宜,因时制宜,也才能让自己和家人拥有一个舒适宜人的家。人体对环境温度的感知相当敏感,对不同的温度会有不同的感知:
1.当环境温度在18-25℃,相对湿度在40%-70%时,人体感觉最舒适;
2.温度在24-30℃,湿度小于60%时,人体感觉热而不闷;
3.温度高于30℃,湿度大于70%时,人体感觉闷热;
4.温度高于36℃,湿度大于80%时,人体感觉闷热难忍,发汗机制受阻,极易中暑;
5.亚洲人舒适温度:18-25℃;
6.夏天最佳室温:22-25℃,冬天:18-20℃;
7.婴儿沐浴最佳室温:25~18℃,水温:36~38℃。
当温度低于12℃时,80%坐着的人感到冷,活动着的人有20%以上感到冷,卫生学将12℃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。冬季,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,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,引起体温升高、血管舒张、脉搏加快、心率加速,人就会神疲力乏、头晕脑涨、思维迟钝、记忆力差。同时,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,人体难以适应,容易患伤风感冒。如果室内温度过低,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,脉搏、呼吸减慢,皮下血管收缩,皮肤过度紧张,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,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。
因此,科学家们把人对“冷耐受”的下限温度和“热耐受”的上限温度,分别定为11℃和32℃。另据国内外有关卫生部门的研究结果,当人体衣着适宜、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,室内温度20℃比较舒适,18℃无冷感,15℃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。因此,本着提高生活质量,满足室温可调的要求,我们可以把室内温度范围定在18~24℃。以居室内功能区域不同,可以室内设计温度18℃~20℃,卧室、起居室设计温度 20±2℃,厕所、门厅、走廊设计温度 18℃~20℃。